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人参与 | 时间:2024-07-01 15:35:56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 2、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 3、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果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先贷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初审。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后,审查贷款人的资格、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提出意见。

3、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贷款人通过公积金中心方面的审查后,收到贷款承包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籍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向承包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4、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人必须按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但办理时产生的费用由贷款人自己承担。

5、等待公积金贷款的放贷。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贷款合同也生效,银行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指定的账户,将贷款收据发送给贷款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有债务月偿还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加上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认定标准;如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出具有效收入证明及佐证材料。(4)信用状况良好。(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2年内。(6)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30%,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50%。(7)以所购(建)住房设定抵押或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第三方房屋或有价证券作抵(质)押担保。(8)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

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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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缴纳制度的员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员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与住房公积金缴纳制度的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申请贷款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员工不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出现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员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了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还没有偿还额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员工有其他债务时,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大,违反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有:贷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之一页及个人页、户口簿的变更页、暂住证以及效居住证。贷款人结婚的,还应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大专学历证明,贷款人所在公司的职称证、自有产权房证明、公租房证明、还贷证明等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所有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如下: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4、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5、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6、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8、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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